第十六章 原来我也不是我-《大明左道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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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四明额头的冷汗涔涔而下,一只手迟疑着,试探着再去摸桌子的银两,见李三思果然看也不看一眼,便连忙抓起揣入怀里就往外走,脚步却越来越慢,走到门口时,终于停步回头看了李三思一眼,想起他曾为了自己向黄家恶奴屈膝下跪一事,心中一热,扑通一声向李三思跪了下去,连连磕头。

    “大哥!小人不是人,小人财迷心窍!小人对不住你!”

    李三思上前搀他起身,温言道:“你知错就好。人孰无过?偶尔起了贪念做了错事,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。你先起来,慢慢说。”

    李四明坐下后,用衣袖擦了擦满头的大汗,竹筒倒豆子一般将前后原委尽数说了。

    原来,李三思并非是堂哥“李三思”。两人原本是素不相识。李四明也根本不知道他的姓名。

    这事还是要从“醉月居”酒楼的那一场风波说起。

    当rì,李四明刚刚折尽了做买卖的本钱,连回乡的盘缠都不够,便到这酒楼上叫了一个小菜、一壶劣酒和一点饭食,聊以充饥,顺便借酒浇愁。当时酒楼上宾客满座,生意火爆,桌子不够坐,便有几桌是一些散客拼桌同坐。李四明当时就正好跟一个面容清秀的年轻人同桌,那年轻人出手大方,点了四个好菜。李四明听他cāo的是官话,跟自己一样也是外乡人,就多看了一眼,也没往心里去,两人也没搭过话。

    不料,饭吃中途,那人在一碗鱼里吃出一个蟑螂来,顿时觉得恶心不已,扼住喉咙干呕,嘴里就说了一些难听的话。接着酒楼老板刘三江就与他起了争执冲突。李四明看在两人同桌的份上,上前劝了几句和。混乱之中,那人突然倒地断了气,刘三江吓得慌了神儿。

    这时,李四明突然动了歪心思,觉得这人既然和自己一样也是一个单身的外地人,不如趁着自己刚好是和他同席,就诈作是他同行的亲眷,也正好能向这酒楼老板讹上一笔钱财,以作回乡的盘缠。

    他便扑在那人的尸身上哭闹,称他是自己的堂哥,两人同行到这里做卖卖,并且随口给他取了“李三思”这个名字。冒了这一下险,居然也并没人识破。等到众人将刘三江、李四明以及那个年轻人的尸身送到县衙后,刑房书吏向李四明简单问了几句话,也没怀疑他的苦主兼原告身份。

    待到第二天,冯知县便升堂审理这一桩酒楼老板失手殴死顾客的命案。按照《大明律》,案犯失手误伤人命,需赔偿丧葬费用,并且可以向死者家属多出银两求得减罪。当时,刘三江已经低头服罪,李四明眼看这大笔的赔偿银子就可以到手,却不料这位冒认的冤大头“堂哥”竟然还魂活了过来,还大摇大摆地跑到县衙大堂里搅闹了一场。

    他当时是吓得不轻,不管是当真白rì见了鬼还是还了魂,他都是要吃不了兜着走。前者是鬼魂要报做冤大头的仇,后者是自已冒名苦主家属的活罪难逃。

    然而,出乎李四明意料的是,这位“堂哥”还魂之后似乎得了失魂症一般,脑子不清不楚,说话颠三倒四,记忆也似乎完全没有了,既不记得本人的名字,也没认出自己这个“堂弟”是假冒的。冯知县吩咐李四明看顾他的这位“堂哥”,等待次rì再审。李四明落了这个干系,只得领他出了县衙。

    不料,这位“堂哥”一出县衙就像发了疯一样狂跑。对于李四明来说,这到是正好,生怕这位“堂哥”醒过神儿来回复了记忆,他便趁机赶紧回客栈取了行李就走,中途却又迎面给这位“堂哥”截住了。他也就只好编出一套什么盘缠不够两人同行,自己家中有父母妻儿等着回去之类的鬼话。

    李四明说到这里,便惭愧地低下头去,不好意思再说了。

    李三思点了点头,说道:“你所说的跟我料想的也就差不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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