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怪力乱神真是灵-《大明左道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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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三思带着两名衙役将刘二押解到县衙后,他也不忙将牛二下狱,而是先去禀报请示冯县令。他未经请示就带着衙役私自锁拿刘二一事,其实不太合制度。但凡下线做下越权的事情之后,最要紧的是赶紧先向上级禀报请示一番,求得谅解和事后盖章儿。这个道理,正是古今一般同。
听李三思禀报完此事的详细经过,冯县令十分喜欢,不但不怪罪他越权,反到嘉勉称赞了几句。他的这个反应到不在李三思的意料之外。本来嘛,显忠孝,扬节义,正是地方官的职责。这一件“神明显灵”洗雪节妇冤屈的佳话美谈势必会传扬四方,这到能为他冯大人的官声大增亮sè,对他的前程仕途也有裨益。
冯县令意yù未尽地嗟叹道:“暗室亏心,鬼神有知。当真是举头三尺有神明,古人诚不我欺!”
李三思微微一笑,说道:“子曰:‘**之外,存而不论’。鬼神之事,不可说,不可说,还是少谈为妙,”
冯县令听他似乎话里有话,怔了一怔,疑惑地问道:“你将酒水倾入残火,余焰不灭,反而增烈,这不是神明有灵?”
“不可说,不可说。”
李三思摇头晃脑,装模作样地敷衍了几句。冯县令也就不再细细追问。
这件事其实并不玄妙,但要是说得太明白了,也就不好玩儿了。说起来,这也是他继上次刚穿越过来时在县衙大堂装鬼魂附体后,第二次装神弄鬼忽悠人了。
他刚才未入灵堂之时,已经想好随后该如何镇住在场众人,好给刘氏搏一个清白名声。趁着回县衙更换衣服之时,他将一个小油纸袋装满火油,封好,塞入左手袖口里藏着,右手袖口里藏一块吸水的手帕。
在灵堂中灵位前的一番正气凛然的慷慨陈辞之后,李三思拿起祭桌上的供酒,双手端起,嘴中怪叫一声“悲夫”,引开众人的注意力,趁机将酒水倾在了右手袖口里的手帕上,另一手抠破油纸袋。随后,他双手执酒酹向火盆之时,倾出的实际上是油纸袋里的火油。油一遇残火,自然反而增旺,窜出火苗来。这就是所谓的神明显灵了。
李三思敢这么干,知道这么干能够唬得住人,并非是一时兴起就异想天开,而是自有底气在。这个底气便是对大明百姓的迷信风气的深厚了解。他作为县令的幕宾,经常到县衙中专设的抄事房中翻阅送来的邸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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