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松江太守学不得-《大明左道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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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冯县令不以为然地摆摆手,道:“大明的女子哪里可怜了?单说我昨rì就遇到一位以妻告夫,求判‘义绝’的少妇。她丈夫不过是出手教训了她一顿,她便要来上告,要求官府判决她与丈夫“义绝”。区区小事,就要弃夫,这岂不是以上犯下么?”

    李三思做这个刑名师爷已经一个多月,大明律也背得差不多了,知道‘义绝’就是离婚的古代说法。古时候的已婚妇女除了被动的被丈夫“出妻”、“休妻”之外,也享有受限制的主动离婚权。只要有足够的理由,妇女也可以向官府起诉丈夫,实现判决离婚。

    这里所说的“理由”当然不会是像现代这样,从“老公房事不给力”到“他每天和我抢马桶”那样可以无所不包,在《大明律》中仅限于三条:一,丈夫强迫妻妾与他人通jiān;二,丈夫逃亡已满三年;三,丈夫殴打妻子致折伤以上。也就是说,丈夫殴打妻子要打得骨折以上才算数。那位少妇起诉丈夫要求离婚的正是这第三条。

    “大人是如何处置的?”李三思对这件事也还果真上了心,当即便细问详情。

    冯县令原本就是拿这个事逗他,见他当真关切,也就取笑了他几句,细细说了经过。

    昨rì,他在二堂理案之时,这名少妇前来告夫。冯县令瞧她虽然被打得像一个蘸上了酱的大包子,脸上红一片,紫一片,肿得都起了褶皱,但好像也能走能跳,四肢全乎,并没有骨折,并犯着律条上的妻告夫“义绝”之条。他就照着李三思传授的“缓”字诀,吩咐那少妇明rì再来。

    李三思听了,眉头便不由自住地紧皱起来,说道:“大人,法律不外乎人情。你这事处置得十分不妥,对那少妇也十分不公,只怕会有后患。”

    听了他当面直陈自己之非,冯县令就有些不高兴,心说,本官这不是在按你教我的法子在办这个事么?你却又来说我的不是。一个区区妇人又能带来什么后患?你这家伙只怕是沉溺女sè,见了女人就脚软心软的主儿。

    他心中对李三思大大的不以为然,沉着脸道:“李先生,只怕你太过夸大其辞了!”

    正在这时,刑房的伍书吏突然闯了进来,向冯县令行了个礼,禀报道:“大人,出了人命案了!二王庄的王周氏妇杀害丈夫王火旺,犯妇已经由地保乡邻押了过来。”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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