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八章 驼子过沟就地滚-《大明左道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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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冯县令“唔”了一声,摸着下巴问毛捕快:“依你看,周氏所说的话是实了?”

    毛捕快听了,心说:“你这么个问法儿,自然是倾向于认定周氏说的话是实了,却偏要我来说出口。”于是迟疑了一下,答道:“是实。”

    毛捕快“是实”这两字一出。围观的许多百姓一齐发出一声轻轻的吁气声,知道这周氏的xìng命是留下了。那王火旺好酒无赖,不务正业,素来就爱偷鸡摸狗,招惹乡邻,是招人厌的主儿。众人对他的死不仅没什么惋惜,更是隐约觉得这周氏杀夫是为乡里除了一害。有人更是交头接耳,互相议论称天理昭彰,周氏不当死。

    “休得喧闹。”冯县令一拍惊堂木,朗声道,“案情既已查实。犯妇周氏,持家无道,相夫无能,不能劝导其夫勤于正业,致使其夫醉后被过失杀死。现判决如下:周氏犯过失杀人罪,依律杖一百。可依律收赎。”这最后一句“依律收赎”指的是犯人向官府或苦主交纳一定数额的银两或粟米赎免罪过,可以免刑。早在明初,朱元璋为充实国库,便针对一些较轻的罪名制定了“收赎”律条。周氏若是男子,除杖一百,也要流三千里。但按明制,妇女可免流刑。

    周氏死里逃生,于是跪喊“青天大老爷”谢恩服罪。李三思一眼瞥见站在一旁的王火旺的那位堂弟王火明面露不满之sè,嘴唇微动,一副yù言yù止的样子,却终于是没说什么。

    冯县令问周氏是否愿纳银赎罪,周氏自然是出不起银两。出不起银两,那就得依律挨板子。李三思向站在衙役行列中的曾大宝使了个眼sè。曾大宝会意,同另一名衙役将周氏押入大堂一侧的刑室。女子除犯jiān罪外,受杖责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行刑,以免打烂了衣服,露出肌肤身体,不成体统。

    不一会儿,便听见刑室传来周氏受刑的惨叫。李三思听在耳中,不免心中恻然。他本可好事做到底,设法不让周氏受杖,但念及周氏终究是犯下大错杀了人,磨砺磨砺她的心xìng,对她不是坏事,也就忍住了。

    好在他知道曾大宝得了他的授意后,只会意思意思,不会当真用力打,不过稍打几下就完事。无论如何,毕竟了结了此案。李三思插手过的案件不少,但这是第一次徇私枉法,竟然救得了一人的xìng命。

    他突然觉得,原来徇私的感觉有时还不错。

    退堂后,众人纷纷散去,公堂为之一空。冯县令向李三思道:“你费下这许多力气,总算是救下了周氏的xìng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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