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曾涛,男,xx健身会所合伙人,与伍豪描述吻合,未失踪,七月二十三号跟冯强潜水。 小肖和老谭还没有具体消息,不过询问了当地的救援队,的确有这么两个人,外形特征跟伍豪的描述基本温和。但是他们七月二十三根本没有出勤。 没有在无名山找到伍豪说的小木屋。 询问笔录(第2次) 时间:22xx年7月25日 地点:y省云安县分局 询问人姓名:朱进记录人姓名:徐峰 被询问人:伍豪 民警:伍先生,根据你提供的信息,我们已经核实过了,他们…… 伍豪:你们找到他们了吗? 民警:你说的那些人,确有其人,但是,他们……并没有失踪。 伍豪:没有失踪?哦,那就好,这两天我也在打他们的手机,一直都打不通……(像是松了一口气) 民警:还有一点,他们表示并不认识你。 伍豪:不认识我?哦,这个也有可能,毕竟我和他们那天才第一次见嘛。那马钰呢?她总不可能也不认识我吧? 民警:她认识你,但是二十三号那天她和朋友喝咖啡,并没有跟你出去攀岩。 伍豪:…… 民警:还有,我们在你说的无名山周围树林进行搜寻,没有发现你说的那座木屋。 伍豪:这不可能,我明明看到他们进去的,那座小木屋就在离公路边两百多米…… 民警:我们把方圆几里范围都找过,也问过附近的人,他们都没听说过有谁在那山上修小木屋。你说的搜救队,我们也询问过了,他们在二十三号并没有派出人。 伍豪:你们怀疑我是在撒谎?可是我有撒谎的必要吗?还有,这几个背包和绳索有怎么解释?我怎么可能自己把这些东西弄到那里去? 民警:你先前说背包现在在你家里。 伍豪:可是…… 民警:好了,这次事件我们已经调查清楚,也请你不要再继续纠缠,否则我们回以恶意占用警力资源起诉你。 第(2/3)页